一、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大对网络非法集资危害性及加大打击力度的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
二、积极推动银行与工商、公安信息系统的及早对接,实现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共享,建立客户身份识别系统,严把电子银行、网上银行开户关。
三、强化与互联网监管部门的合作,及时追查涉嫌网络非法集资的信息来源,及时对相关信息网页进行屏蔽或敦促网站删除。设立举报专线,及时发现可疑信息。
四、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网上可以交易的监控机制,直到银行利用反洗钱系统对频繁资金往来进行监测,及时向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通报可疑账户和客户。
五、加大对网络非法集资的打击力度。